各位家长、同学们:
当前,市第三十七中学生源持续增长,办学空间已达到极限,学位缺口日益凸显,办学条件趋于饱和。为破解校际发展不均衡、小班化教学改革难以实施等问题,结合我市实际,经充分调研论证,履行法定决策程序,市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对市第三十七中学、第三十六中学实施集团化办学,组建双鸭山市第三十七中学教育集团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实施时间
集团化办学自2026年9月1日正式运行。设置三年过渡期(2026年9月1日—2029年8月31日),过渡期内政策保持稳定、不随意调整。
二、办学模式
实行一校两区、分学段精准办学、滚动式升级管理模式,2026年秋季起新初一年级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。
三、校区设置与学生安排
1. 新生入学安排:2026年9月1日起,市师范附属小学、文化路小学、铁西小学、光明小学和玉龙小学全部毕业生,统一到第三十七中学教育集团初一校区(原第三十六中学)入学,实行40人及以下小班化教学。
2.在校生搬迁安排:原第三十六中学初一(2025级)、初二(2024级)年级全体学生,于2026年8月底前整建制搬迁至集团本部(原第三十七中学校区)就读,学籍、班级、教师团队保持不变。
3. 滚动式管理机制:每年初一结束,学生及配套教师整体搬迁至集团本部(原第三十七中学校区),形成闭环管理。
四、过渡期配额政策
自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。在此期间,2026级新初一、2025级初二、2024级初三年级学生中考时,配额指标按照原第三十六中学、原第三十七中学对口升学基数分别单列、单算。过渡期结束后,2027年新初一年级及后续入学新生,配额指标纳入教育集团实行统一管理,原分校指标单列政策不再执行。
五、教师配置与分班管理
(一)师资配置规则:初一校区教师原则上由第三十七中学、第三十六中学初三毕业学年教师担任,由教育集团统筹调配。优先配强初一校区班主任及学科教师,实行教师循环任教制度,确保两校区教学标准一致、教学管理同步、教学质量一体。
(二)分班管理规则:严格执行“阳光分班”制度。分班工作由市教体局监督指导,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家长代表全程参与。分班实行学生现场抽签、现场签字、现场注册学籍,班主任现场抽签确定所教班级,确保分班过程公开、透明、公正,实现师资均衡配置,切实维护每一位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权益。
恳请各位家长理解、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,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入学、搬迁及分班等相关事宜,共同保障集团化办学平稳有序推进。
特此公告。
咨询电话:
此公告未尽事宜,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。
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
2026年4月14日
来源丨中等教育科
撰稿丨潘文龙
编辑丨王文轩
初审丨夏巍
复审丨付国辉 孙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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